昨日早报汇总部门、市民、网友各方意见,提交至意见征集邮箱
11日,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《校车安全条例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全文正式公布,广纳民意。运载学生时,校车可优先通行;校车可使用公交专用车道;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,后方车辆停车等待……不久的将来,这些“特权”,有可能专属校车。
早报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泉州各相关部门,并采访了市民网友,征集各方面意见。截至昨晚发稿时,早报记者将整理好的意见,提交至意见征集邮箱xcaq@chinalaw.gov.cn。
交警部门:明确路权 有助执法管理
交警部门认为,以前,在查处“黑校车”时,只能从该车手续是否合法、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以及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证、有没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。《草案》对校车细节、驾驶人资质的详细规定和“黑校车”的处罚规定,弥补了法律空白。
教育部门:关注民办学校校车隐患
对于《意见稿》,泉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“校车安全问题即将真正纳入法制轨道,这对学生家长们来说,无疑是件值得期待的大好事”。
下一阶段市教育部门仍将继续排查隐患,重点是农村学校和民办幼儿园的校车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整治,严禁不合格校车运载学生。
学校:赋予优先权使校车更安全
丰泽区东湖中心幼儿园园长说,作为幼儿园的负责人,自己曾经多次陪着孩子们,体验校车行驶。“有好几次,个别车辆真的好‘凶’,一路上窜来窜去的!”一旦规定校车拥有“特权”,今后校车行驶将安全多了。
■市民建议
1.竞争上岗 安装警示灯
网友“MEGIRL”建议:定期举行校车性能比赛,获奖的车型有资格供应校车。
2.为司机设置准入门槛 资格证书
@克里夫-冯:违规司机要重罚,可以考虑如下方式:重新进学习班+1年不许开车+1年强迫性缴纳相关费用+1万元罚款+15天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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